各县区物价局:
凭据《城市供热价值治理暂行法子》和《山东省供热条例》蹬仔关划定,现将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供热计量价值
(一)供热计量价值尝试两部造热价,即根基热价加计量热价8燃郯捶课菝婊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构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构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推算公式为:
用热用度=根基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
其中:
根基热费=根基热价(元/米2)×计费面积(米2)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
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按套内构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构筑面积。
居民住宅根基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
非居民用热根基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二)热费收缴。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划定尺度推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三)在供热计量整体刷新实现前,对居民用户依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门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
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前提或因热计量装置败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四)供热企业应保障供热质量,满足居民用热需要,确保用户室温调控后达到我市划定的尺度温度,由于供热单元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合格,用户可投诉并按有关测温、退费划定处置。
二、暂;蛘吒丛┤
(一)依照《山东省供热条例》的划定,集中供扰酌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关前提,用户要求暂;蛘吒丛┤鹊,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用度。
(二)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该当在昔时采暖供热期起头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解决暂停供热手续。
上述划定自2017-2018年供热季执行。
济南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